首页 > 新闻资讯 >

关于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的温馨提示

亲爱的长宁区区筹公租房申请人您好:

  目前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部分房源即将租约到期,如需申请续租的租户请按以下流程至我司办理:

  一、申请人至目前所承租房源的公租房现场管理处提出续租申请,领取续租申请书。

  二、主申请人本人持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威宁路462号办理续租申请审核手续(续租申请所需材料请见附件)。

  三、续租资格审核完毕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领取《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后须当场预约签订新一轮《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时间。(签约时间为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前的一个月内,签约地点:威宁路462号)

  具体流程细则及口径以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为准。


  公司地址:威宁路462号

  公司咨询电话:62331717*101/105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材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