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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各项手续延期办理的通知

疫情封控管控期间,根据市房管局《关于疫情期间公租房申请审核和租赁关系处理的工作提示》文件的精神,长宁公租房公司现对疫情封控管控期间租赁合同已到期,需要办理各项续租、退租手续的申请人做如下延期调整:

一、   疫情封控管控期间,租赁合同到期需要办理退租手续的,可暂缓办理退租手续。

由保障对象自行书写延期退租申请,通过拍照、邮件等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到各项目管理处。待疫情全面缓解后,长宁公租房将按照租赁合同到期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通知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租手续。原租赁合同期满日至实际退租日之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该段期间不计入保障总年限。

二、   疫情封控管控期间,租赁合同到期(保障总年限未满6年)需要办理续租手续的,可暂缓办理续租手续。

 对于已通过续租审核的保障对象,由保障对象自行书写延期续租申请,通过拍照、邮件等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到各项目管理处。待疫情全面缓解后,长宁公租房将按照租赁合同到期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通知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租签约手续。原租赁合同期满日至实际续租日之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该段期间不计入保障总年限。

对于未办理续租审核的保障对象,由保障对象自行书写延期续租申请,通过拍照、邮件等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到各项目管理处。待疫情全面缓解后,长宁公租房将按照租赁合同到期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通知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提交续租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续租签约手续。如审核未通过则限期办理退租手续。原租赁合同期满日至实际续租日或退租日之间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该段期间不计入保障总年限。

三、疫情封控管控期间,租赁合同到期(保障总年限已满6年)的,需要办理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的申请人,可暂缓办理过渡居住申请手续。

对于已通过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审核的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书写延期过渡居住申请,通过拍照、邮件等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到各项目管理处。待疫情全面缓解后,长宁公租房将按照租赁合同到期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通知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签约手续。原租赁合同期满日至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租赁合同签约日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

对于未办理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审核的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书写延期过渡居住申请,通过拍照、邮件等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到各项目管理处。待疫情全面缓解后,长宁公租房将按照租赁合同到期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通知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签约手续。如审核未通过则限期办理退租手续。原租赁合同期满日至按市场租金过渡居住租赁合同签约日或退租日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取。

四、申请人因延期退租、续租、过渡居住需要办理门禁卡延期的,可电话联系各管理处申请办理。

晨飞管理处:13361982356

晨怡管理处:19921186671

晨和管理处:13381892358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