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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筹公租房馨宁公寓选房工作相关政策口径通知

  在本次市筹公共租赁住房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首批选房签约工作结束后,市房管局将启动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公寓常态化供应工作。常态化受理中针对单身申请人的供应标准将有所调整:“单身人士可承租一套一居室;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可承租一套二居室。”法定晚婚年龄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
  为做好与常态化供应工作的衔接并确保本次选房工作平稳有序,对取得准入资格确认书且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单身申请人,应告知其可选择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如有意愿承租二居室的单身申请人,不参加这次集中选房并签定承诺书后,长宁区选房户可在4月18日至4月19日期间,携带准入资格确认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馨宁公寓项目现场(华发路406弄5号106室,联系电话:60823252 60408886)进行选房。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