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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11、2/18日照常接待通知

  因近两日前来咨询申请公租房的人流较大,为方便居民咨询,我公司决定于2月4日、2月11日和2月18日照常接待,接待时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特此告知!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