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申请表》
(二)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三)主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 录用通知、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或者近3个月内的本市社保缴费明细单(“随申办”APP上下载)
(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本市房产证明,提交本人、配偶及子女最近 10个工作日内的《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或“随申办”APP“我的不动产”在线查询服务下载)
(五)家庭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六)根据住房保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